先秦儒家义利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标准
外文标题:Confucian View of Righteousness and Profit in Pre-Qin Dynasty an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刚[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卷:22
期:2
页码范围:79-85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商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0-542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rmdxxb2008020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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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先秦儒家;义利观;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在肯定义利统一的基础上,先秦儒家有关义利观的论述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基本要求、中间要求与最高要求.先秦儒家义利观多层次的价值取向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可以用于构筑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标准体系,包括底线标准、中间标准和高调标准.建立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的中间标准应成为现阶段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普遍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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