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理性刑法观--以审视刑法的有限性为视角
外文标题:The Establishment of a Rational Idea of Criminal Law——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mitations of Criminal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潘庸鲁[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学术探索
期:4
页码范围:63-6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6-723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sts200804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6-723X.2008.04.014
关键词:理性;刑法观;有限性
摘要:由于自身属性的制约,刑法保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的功能具有有限性.刑法不是打击犯罪唯一甚至决定性手段,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必须建立在对罪犯惩罚的基础之上.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刑法只对类型化的危害行为具有普适性,无法规制社会生活中的特例.罪刑法定原则从深度上要求刑法条文的明确性来保证刑法安定,而刑法适用宽度又要求条文的模糊性来保证刑法的灵活性.因而我们必须审视刑法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刑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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