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侵权"否认说
外文标题:A Denial to "News Report (Media) Tor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新宝[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
期:6
页码范围:183-18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170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fx200806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3-1707.2008.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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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闻侵权 媒体侵权 否认说 立法建议
摘要:侵权责任法不应规定"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依文义分析看,支持"新闻(媒体)侵权"者,既未能明确协调好"新闻(媒体)侵权"与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等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又未能解决好"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问题;从比较法上看,无论是大陆法系的老法典、新法典,还是比较注重实用和实践经验的美国法,都没有承认"新闻(媒体)侵权";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也从未规定过"新闻(媒体)侵权"."新闻(媒体)侵权"之所以不被世界各国所采纳,根本原因在于,它与近现代民法的基本技术方法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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