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众传播主体的另一种理解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田保伟[1]
机构:[1]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商业文化(学术版)
期:08
页码范围:119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新闻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6-4117
关键词:传播主体;媒介机构;传播符号;麦奎尔;传播过程;意见领袖;沉默的螺旋;温德尔;丹尼斯;社会影响;
摘要:<正>由丹尼斯.麦奎尔与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一书对大众传播定义:大众传播是专业化群体、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为数众多、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过程。很明显,此定义对传播主体的理解就是媒介机构。但我们很容易辨识到这种传播过程仅是单向的,信息只是很简单地由媒介机构传播给受众,忽略媒介机构从事大众传播工作的动力及选择媒介讯息标准。之所以会有一批人从事大众传播工作,是因为受众有讯息需求,即大众传播这项商业活动在社会上存在很广泛市场,这是媒介人员工作的动力。而选择什么样的信息,当然也要取决于受众的需求与意见。按照这种理解,谁才是大众传播真正的主体呢?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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