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分析及其价值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贤日[1]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理论导报
期:02
页码范围:32-33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365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fzgc200802025.aspx
DOI:10.3969/j.issn.1673-033X.2008.02.025
关键词: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能进不能出;书面劳动合同;劳动立法;事实劳动关系;裁减人员;制度价值;法定情形;劳动者利益;
摘要:<正>时下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些人对这一条文进行了严厉的指责,认为若干年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成为用人的常态,将出现用人单位用人"能进不能出"、或"能进难出",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情况,乃至退回到无异于"固定工"和吃大锅饭的年代。这种批评往往是一些用人单位仅从自己利益考虑,而没有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价值来深入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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