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权利保障的法律原则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黎建飞[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 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
年:2007
会议名称: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会议论文集: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493-499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7-12-01
所属部门: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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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残疾儿童;权利保障;法律原则
摘要:残疾儿童权利保障的法律原则有四项:(1)完全平等保障原则。法律对于残疾儿童权利的确认和保障应当是全面而且充分地,应当让残疾儿童全部享有其他儿童享有的权利。(2)满足特殊需求原则。为了使残疾儿童的权利得到实现,必须在各个方面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应当有助于残疾儿童尽可能充分地参与社会,实现个人发展。(3)反对歧视原则。 残疾儿童受到的歧视和排斥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两种形式,必须在法律制度上加大对弱势群体中残疾儿童的保护力度。(4)禁止暴力、剥削与虐待原则。残疾儿童极易遭受暴力和侵害,应当培训专业人员来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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