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评估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陈云凡[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
年:2007
会议名称: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会议论文集: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388-396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7-12-01
语言:中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残疾人;教育体系;评估模式
摘要:特殊教育是指运用特殊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对象进行的教育。特殊对象,狭义指身心有缺陷的人,即盲、聋、哑、智力落后或肢残、病弱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广义则兼指超常儿童、有品德缺陷儿童和精神病的儿童(张渭城,1985)。我国现代特殊教育最早建于1874年的北京“瞽叟通文馆”,到1949年解放前,我国共建有残疾人学校42所。建国后,周恩来总理于1951年签署《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特殊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将建国以来大陆特殊教育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并试图对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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