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的制度设计(下)
外文标题:The System Design of the Phasic Judicial Examination Format in China (Part Ⅱ)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丁相顺[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中国司法
期:5
页码范围:86-8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329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sf200705027.aspx
DOI:10.3969/j.issn.1009-329X.2007.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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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职业;高等法学教育;考试模式;法律服务;阶段考试;地区法律;成文法国家;法律技能;法律事务;国家司法考试;
摘要: (接上期)三、建构司法考试模式的政策考量与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的制度设计(一) 建构司法考试模式的政策考量中国属于成文法国家,中国法更多具有大陆成文法国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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