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涛以社会系统理论为基础,从社会学视角出发,结合多年对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对德国“医药分业”制度的历史传统和当代制度设计,以及德国对于药品价格监管和预防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分享。
刘涛认为,欧洲启蒙时代以来导致社会发展及变迁的核心关键是社会分化。他分别从涂尔干的社会分工与协作、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组织层面的分化以及卢曼的全社会功能分化等理论角度对社会系统的分化进行了阐释,介绍了从现代社会中分化出来的各种子系统,并由此引出了构成社会子系统重要部分的医保、医疗和医药系统。这三个子系统具有操作封闭,逻辑自塑、功能分化、分别又耦联的特点。

刘涛进一步介绍,作为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三个支点,医疗、医保和医药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德国自罗马帝国时代就开启了“医药分业”制度,将医疗与药品市场分隔开,阻断了它们之间的利益联系,为德国医药关系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1883年,德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医疗保险制度,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迄今已覆盖了近九成的德国居民。随着发展,德国的医疗保险走向了普遍主义,为不同社会群体提供多样的参保方式,使得所有群体都有机会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且覆盖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德国居民,还涵盖了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群体。正是基于良性的医药关系以及如此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德国的医疗、医保、医药三方得以实现良性互动,成就其当今功能完整、运行有效的医疗体系。
刘涛同时提到,德国的医疗体系中存在着经济利益往来的“阻隔效应”,即医生——药房——患者之间的利益往来被切断。而经济利益往来“去阻隔效应”则是指,医生与药房之间的利益输送及回扣,药房与患者之间的过度消费引诱及提高价格行为,以及患者与医生之间的隐形及非正式利益输送。德国之所以能够做到“阻隔效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文化约束,德国拥有悠久的宗教文化,通过伦理类化形成“他律”,使得德国人的职业伦理道德意识空前强大,构成了信任水平较高的社会。二是制度约束,通过渐趋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法律规范,从制度层面限制了医生、药房与患者间的非诚信行为。
在讲座的问答与讨论部分,刘涛对在座师生提出的“怎样压制住企业逐利的本质”、“德国医生的经济收入”以及“在缴费率低、保障待遇较高的情况下,德国如何做到医疗保险收支平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