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2303; 学位授权类别:工学博士
一、学科概况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主要研究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决策与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其中包括铁路运输规划、铁路运输经济、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综合运输系统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交通运输系统的规划与综合评价、通过对交通运输系统运作过程的科学管理,优化交通运输系统的资源配置,推进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现代化。
本学科的研究对我国铁路交通运输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本学科关系密切的相邻学科有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动向和学术前沿。在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交通运输管理、智能运输系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具有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具备本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基本素质。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交通运输宏观决策与运输系统优化
主要研究交通运输系统合理结构,系统规划理论及方法,交通运输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其经济效益,交通运输系统需求预测理论和方法。
2、运能资源配置与利用
主要研究现代运输需求分析及运输流的运动规律,运输固定设备与活动设备的合理组配,运输生产过程的科学组织与管理,运输能力的计算、利用、加强和发展等。
3、运输管理现代化与信息技术
主要研究现代交通运输以质量为核心的运输组织理论和方法,运输过程管理综合现代化的理论和方法及信息管理系统,运输过程控制的智能化系统管理理论和方法等。
4、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运输组织
主要研究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列车开行方案,列车运行组织,动车组运用和乘务组运用等运输组织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等。
5、现代运输物流管理
主要研究战略管理决策,供销网络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运输组织与配送管理的优化,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理论与方法,信息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运输物流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与控制等。
6、特种运输技术与管理
主要研究货物装载与加固理论,作用于货物上的各种力值的计算及其基本原理,易腐货物的生化原理及制冷原理,冷藏车的传热计算,危险货物分类原理及定量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等。
7、运输市场营销决策及管理
主要研究运输市场营销决策理论与方法,系列运输产品设计、开发的理论与方法,运输市场营销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开发方法等。
8、城市交通规划与管理
主要研究城市与区域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交通需求管理、TDM、城市GIS与ITS应用、交通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政策、城市交通控制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设计与管理、公共交通理论与方法等。
9、铁路与我国社会经济
主要研究铁路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研究铁路如何作用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我国在铁路政策、其他运输方式政策方面如何进行绝对与相对关系的调整。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在院学习的基本年限为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即本人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报告》、由导师签注意见、经培养单位(研究所或分院)人事部门审核、培养单位领导同意、报送研究生部批准并备案。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1.学位课(≥9.0学分)
公共课
①第一外国语 2.0学分
②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1.0学分
基础课 2.0学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4.0学分
2.必选环节(2.0学分)
中期考核、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 1.0学分
博士论坛(以举办2次个人学术报告的形式完成) 1.0学分
3.任选课(≥4.0学分)
含用外文写作一篇学术论文并用外语做一次学术报告 1.0学分
含参加导师指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一次及以上 1.0学分
六、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邀请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组成(指导小组3—5人,必要时可设副导师1—2人)。
2、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和博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研究方向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导师审定并签字确认后,报送研究生部备案。要求在第一学年内修满课程学分,在第三学期完成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
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倡导研究生解放思想独立思考、加强交流展开学术研讨,注意汲取本学科和其它学科的最新科研成就,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做两次个人学术报告,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学术部门共同组织并评定,完成学术报告后记1.0学分(个人学术报告会以研究所为单位组织进行)。
5、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期刊源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源上、或“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源上发表3篇及以上本学科领域或与本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EI、SCI或ISTP检索。
七、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一)论文选题
1、博士研究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建议下,根据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论文选题应面向中国铁路高速、重载的发展方向,在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领域内选择。选题应对铁路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尽可能的避免重复已有的研究,要求博士生进行开题查新。凡属于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可免于开题查新。
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根据选题方向撰写10,000字左右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编写格式、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详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
(二)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1.5年。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突出创新性和先进性,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论分析,能充分体现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流畅、参考文献标注规范。
4、导师要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以确保论文的撰写进度和撰写质量。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至两个月送交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同行评议。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总学分≥15.0分)
课程性质
|
课程属性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上课地点
或教师
|
备注
|
学位课
≥9.0学分
|
公共课
|
第一外国语
|
64
|
2.0
|
北京交大
|
5学分
|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30
|
1.0
|
北京交大
|
|||
基础课
|
现代数学讲座
|
32
|
2.0
|
北京交大
|
||
专业基础课
|
列车运行过程组织理论
|
32
|
2.0
|
北京交大
|
≥4.0学分
|
|
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
|
32
|
2.0
|
北京交大
|
|||
|
|
2.0
|
指导教师
|
|||
专业课
|
交通运输预决策方法及应用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综合运输发展理论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
|
|
|
|||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必修环节
|
无
|
博士论坛(个人学术报告)
|
2次
|
1.0
|
|
2.0学分
|
学科综合考试、中期考核
|
|
1.0
|
|
|||
任选课
|
无
|
运输资源配置理论与应用
|
32
|
2.0
|
北京交大
|
≥4.0学分
|
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及交通网络平衡分析
|
32
|
2.0
|
北京交大
|
|||
现代物流管理理论及应用
|
32
|
2.0
|
北京交大
|
|||
人工智能理论及其应用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
40
|
2.0
|
指导教师
|
|||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前沿系列讲座
|
4次
|
|
专家、院士
|
附注:
一、 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在保证完成总学分及各类别课程学分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设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任选课的课程。
二、 指导教师必须开设一门及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教师及时向院研究生部报备开设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所开设课程登录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目录》。
三、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做个人学术报告(博士论坛)2次。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学术部门共同评定成成绩,个人学术报告完成后记1.0学分。
四、 非本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补学由指导教师指定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