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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铁道科学研究院 /2013-11-17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2303;   学位授权类别:工学硕士
一、学科概况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主要研究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决策与铁路运输规划、铁路运输经济、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综合运输系统等理论和方法。通过对交通运输规划及对交通运输的科学管理,优化交通运输系统的资源配置,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现代化。
本学科的研究对我国铁路交通运输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本学科关系密切的相邻学科有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以铁路运输为特色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领域内,培养一批具有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且深入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动态,又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人才。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交通运输系统需求预测理论和方法
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现代化
3、客运专线运输组织现代化
4、现代物流管理
5、铁路运输与社会经济
6、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与策略研究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院学习的基本年限为三年。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在三个学期内完成。第三学期期末完成中期考核;第四学期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评议,之后为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学习成绩优异者由本人自愿提交《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报告》、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批准、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可提前一学年毕业。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1.学位课(≥19.0学分)
公共课
①第一外国语                         2.0学分
②自然辩证法                         2.0学分
③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0学分
基础课                                       4.0学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10.0学分
2.必选环节(3.0学分
中期考核                                 1.0学分
社会实践                                 1.0学分
论文开题                                 1.0学分
3.任选课(≥8.0学分)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邀请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科研人员3至5人组成。
2、硕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及硕士研究生的特长,与硕士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至第三学期内修满课程学分,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3、硕士研究生在培养阶段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专业知识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处理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还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4、加强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院内院外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至少四次;要求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院内各类培训班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此环节为必选,完成后记1.0学分。
5、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期刊源、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源、或在“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源中的任一期刊源上发表1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1、硕士研究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
2、论文选题应面向中国铁路高速、重载的发展方向,在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领域内选择。选题应对铁路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紧密结合科研工作与生产实际,提出新概念、新设计、新技术、新方法,以解决铁路高速重载发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流畅、参考文献标注规范。
4、导师要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论文的撰写进度和质量。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后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总学分30.0分)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上课地点
或教师
备注
学位课
≥19.0
公共课
第一外国语
64
2.0
北京交大
5学分
自然辩证法
36
2.0
北京交大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
1.0
北京交大
基础课
矩阵分析I
32
2.0
北京交大
≥4.0学分
数值分析I
32
2.0
北京交大
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
32
2.0
北京交大
专业基础课
现代物流技术与管理
32
2.0
北京交大
≥10.0学分
最优化理论与方法
32
2.0
北京交大
 
40
2.0
指导教师
专业课
网络信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32
2.0
北京交大
交通枢纽规划与设计
32
2.0
北京交大
交通运输战略与规划
40
2.0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必修环节
社会实践
2次
1.0
 
3.0学分
中期考核
 
1.0
 
学位论文开题
 
1.0
 
任选课
交通经济理论
32
2.0
北京交大
≥8.0学分
智能交通系统
32
2.0
北京交大
交通仿真技术
32
2.0
北京交大
预测理论与方法
32
2.0
北京交大
铁路运输能力计算
32
2.0
北京交大
铁路车流组织理论与方法
32
2.0
北京交大
管理学
32
2.0
北京交大
运输经济学
40
2.0
指导教师
企业竞争博弈论
40
2.0
指导教师
 
40
2.0
指导教师
交通运输工程前沿系列讲座
4次
 
专家、院士
 
附注:
一、 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在保证完成总学分及各属性课程学分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设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任选课的课程。
二、 指导教师必须开设一门及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教师及时向院研究生部报备开设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开设课程登录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目录》。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评议” 按照专业培养要求在第四学期完成,开题评议通过后记1.0学分。
四、非本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要求补学由指导教师指定的本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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