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和学科发展需求,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6个招生指标空额组织调剂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指标
1.军队生指标:肾脏病学1个、烧伤医学2个、老年消化病学1个、耳鼻咽喉科学1个。
2.地方生指标:肿瘤学1个。
(二)复试对象
按照调剂指标1:2的复试比例原则,根据军队和地方考生初试分数(经政策加分后)排名,确定前12名考生(10名军队生,2名地方生)为拟调剂复试考核对象,具体见附件1。
(三)考核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考虑调剂复试考生均已参加原报考专业理论笔试,且拟调剂学科专业跨度较大,经报请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批准,本次复试只组织综合面试,不再组织理论笔试。复试考核坚持院士优先、师生双向选择制,按照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调剂录取对象。
(四)复试安排
1.报到(考生资格审查)
5月25日(周四)上午10:00,内科大楼2层国际会议中心第六会议室,提交复试汇报幻灯(光盘刻录)及《解放军医学院调剂申请函》(见附件2)
2.综合面试。5月25日(周四)上午11:00-12:30,国际会议中心第六会议室,要求英文自我介绍,同时准备中文PPT,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5分钟英文汇报,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
解放军总医院训练(研究生)处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