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医学院2017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医学门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专业学位仅招收临床医学博士。我们热忱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
一、学院概况
解放军医学院(原军医进修学院)始建于1958年11月,与解放军总医院为同一机构,两个名称,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型医院,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解放军医学院是全军唯一一所医院办学单位,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目前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军队医学专业重点实验室,5个军队后勤重点实验室,8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3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科学院院士1人,技术三级以上专家136名,博士生导师252名,硕士生导师655名。发表学术论文连续10年居全国医院之首,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每年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住院医生、进修生约3400余人。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技术设备先进、设施环境完善,与全球121个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举办40余场国际学术会议,选派专家近千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二、招生计划
(一)军队考生招生计划
2017年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6名,全部为计划内公费指标。招收专业为:
1.学术学位26名
(1)基础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名(代码100104);
(2)临床医学19名(代码以1002开头);
(3)口腔医学2名(代码以1003开头);
(4)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2名(代码100602);
(5)护理学1名(学术学位,代码101100)。
2.专业学位40名
(1)临床医学40名(代码以1051开头)。
(二)地方自筹经费考生计划
我院2017年拟继续面向全国地方高校招收全日制地方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教育部负责学历学位认证,毕业发放派遣证,招收专业为:
1.学术学位
(1)临床医学(代码以1002开头);
(2)口腔医学(代码以1003开头)。
2.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代码以1051开头)。
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下达后公布,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一)军队人员报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17年9月1日)。
4.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需在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5.考生原则上限报考硕士期间所学的学科、专业,跨学科报考原则上限定在所在二级学科范围。如跨一级学科必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且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不得攻读专业学位。
(二)地方人员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
2.已取得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地方在职人员,或地方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截至2017年9月1日)。
4.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考生原则上限报考硕士期间所学的学科、专业,跨学科报考原则上限定在所在二级学科范围。如跨一级学科必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且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不得攻读专业学位。
四、报名方式
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11月10日8:00至2016年12月10日24: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须登陆解放军总医院网站在“解放军医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凡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报名材料
报考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我院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1.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站下载);
2.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3.专家推荐书(两名相关领域副高职以上专家按要求填好有关表格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4.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5.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提供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并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在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并有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7.应届毕业硕士必须寄送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并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8.所有报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交纳方式仅接受银行汇款,汇款账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财务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太平路支行;账户:0200080209098500188。汇款时请备注:考试姓名、博士报名费和报名号后4位。。
五、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一)初试
初试为笔试,内容为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三部分,外语原则上使用国家统考考题;考试时间与国家统考时间一致(如有变化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考场设在解放军总医院本部,考生凭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复试
复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安排在初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一)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三级学科内招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两种类型研究生,其中,学位类型以考生报名意向为参考,我院结合录取名额数综合调剂。
(二)考生必须承诺提交的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考试或学习资格。
(三)地方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地方生学费标准及待遇
因教育部下达我院招收地方生计划,均为自筹经费指标,需考生个人缴纳学费。按照教育部规定,参照其他普通高校标准,我院2017年地方不入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考生入学后按要求享受助学金、奖学金,标准参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查看我院互联网主页,我院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301hospital.com.cn。
(六)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解放军总医院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招生组,邮政编码:100853
(七)联系人:徐文焕、徐元杰,电话:010-66939353、6693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