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工学院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外语等级证明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①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②WSK(PETS 5)考试合格;
③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④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⑤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面试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各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初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接受学校博士生考试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http://www.coe.pku.edu.cn.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 http://www.coe.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5444。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电教楼203房间。
附:接收申请材料地址:(建议用EMS邮寄)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工学院电教203,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工学院电教203,邮政编码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