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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美术学专业(书法艺术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2013-06-02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北京举办美术学专业(书法艺术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书法艺术方向:为文化行政部门及教育、出版、传媒等部门,培养具备书法艺术专门知识和从事书法创作能力,掌握书法艺术发展的动态、趋势和特点,具有较宽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和书法艺术高级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5层506室,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咨询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9月1日。
3、报名人员可到下列网址查询报名情况:
http://shufa.pku.edu.cnhttp://www.art.pku.edu.cn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⑤报名资格审查表。⑥同一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注意: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快递交至(或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5层506室,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邮编:100080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考试方式:每位报名考生提交一篇字数在3000字的论文,论文内容须与书法艺术相关,题目自拟;同时提交两幅书法作品的照片(一幅为临帖作品,一幅为创作作品,不必装裱,大小尺幅不限,照片尺寸不小于6寸)
2、考核时间:考生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考试论文和书法作品,即论文必须和报名表同时交(寄)到报名处。
3、我院将对拟录取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书法作品原件),以提交的书法作品为主要成绩、且参考论文,同时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书法艺术方向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美学与艺术学专题    3学分
书法美学           3学分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3学分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    3学分
书法艺术专题        3学分
中国美术史专题      3学分
当代文化艺术专题    3学分
艺术考古学研究      3学分
比较艺术研究        3学分
教学实习         3学分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或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学期集中2-3周,讲授3-4门专业课。每学期有一定时间安排书法创作指导,结业时将安排一段时间的书法创作集训。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3、开学时间为2012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或一年半)。
2、学费为30000元,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3、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10-58876330 ,010-6274501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5层506室;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080;
主页地址:http://shufa.pku.edu.cn  http://www.art.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51354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4房间 ,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xx/kcbzs/
3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电话:62751361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07房间 ,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26月 


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资格审查表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加盖
 
单位公章
 贯
      市(县)
 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年月、学校、专业、学历
 
毕业证书编号
 
获得最后学位时间、学位名称
 
学位证书编号
 
 
考生
 
个人
 
简历
何时、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外语语种
 
报考方向
美术学(书法艺术方向)
报考院系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申请学位否
 
考生本人签字: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审核意见(包括对报名资格、办学地点、考试科目的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报名编号(此栏由报名点填写):
 
说明: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表中所有内容,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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