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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应用心理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深圳)

北京大学 /2013-06-02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在深圳市举办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即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在2009年7月(含)以前)。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应用心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等心理学基础、掌握应用心理学理论、熟悉组织管理心理、人力资源管理技能与应用实务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管理心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实际操作、实务管理及拓展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系在深圳的教学基地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登录我研究生课程班的主页:www.hrpku.com/教学通讯/“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选定教学点“深圳”-提交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信息之后会回馈一封邮件给予报名确认,说明整个报名及入学的流程。

2、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7日至8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⑤近期免冠照片1寸4张、2寸2张;⑥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应在我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深圳教学基地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  普通心理学                      (6)  人事测量学

(2)   社会心理学                     (7)  战略人力资源

(3)   心理学研究方法                 (8)  领导行为学

(4)   决策管理                        (9)  薪酬管理

(5)   组织行为学                      (10)  绩效管理

2、选修课(4门,共8学分)

   (1)   心理统计科学                   (3)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   组织文化管理                   (4)  职业发展管理

(5)  心理咨询与变态心理学            (6)  冲突、压力与沟通管理

(7)  应用心理学发展前沿(外专授课)  (8)  招聘管理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

2、学费为38000元,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交25000元,第二年开学注册时交清余额13000元。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心理学研究生课程深圳教学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一楼企业导师工作室。邮编:518057,联系电话:4000811229 ,联系人:官老师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30;

周六至周日9:30–12:00,14:00–17:30。

网址:www.hrpku.org

2、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电话:010-62755666,邮编:100871,主页地址: www.hrpku.com;联系人:张老师

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4房间,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zs_news.html

4、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电话: 62751361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07房间,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xw_special.html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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