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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2013-06-02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工学院在北京举办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工业工程管理:培养能够掌握先进的工业工程管理科学知识和创新工具,具有实际操作和运作复杂系统的能力,可以胜任企业和事业的流程管理,运营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和创新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国的企业发展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综合解决方案,并付诸以广泛和深入的企业实践,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2)能源与资源工程管理:培养具有能源与资源管理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同时兼备专业技术知识和大型项目管理经验的复合型创新管理人才。为国家在能源与资源管理领域的发展提供国际化的重要战略储备人才,并付诸以广泛和深入的企业实践经验,推动国家能源与资源工程管理领域的发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工学院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电教241)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录取

我院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2门,共36学分):

(1)现代管理学(I)                                 (2)现代管理学(II)

(3)管理决策与模型                           (4)工程经济与决策

(5)工程项目管理                                (6)工程运营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人因工程:工程设计与评估

2、专业方向课程

1)工业工程管理方向

(1)生产计划与调度                           (2)优化方法及应用

(3)系统仿真技术                                (4)质量保证体系与可靠性

2)能源与资源工程管理方向

(1)资源循环工程与管理                  (2)能源系统优化设计与管理

(3)能源政策与能源项目管理     (4)新能源与国际能源市场开发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和该周平时的晚上)。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我院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36000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和第二学年开学时分二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工学院,电话:010-62767454(赵倩老师),010-62766328(李森老师)地址:北京大学电教中心241,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www.coe.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51354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4房间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3、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电话:62751361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07房间 ,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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