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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学理论(文化产业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2013-05-28

 

北京大学2012年艺术学理论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于2012年在北京第六期举办艺术学理论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文化产业管理方向:针对中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而又人才匮乏的现状,结合中国经济形势的需要,将艺术学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双向研修相结合,以培养文化产业经营管理高级人才为目标。为文化行政及产业部门培养具备文化产业管理专门知识与政策分析能力,掌握国内外文化产业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具有较宽知识面的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额满,每周一至周六电话预约到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咨询报名,额满为止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自我书面陈述及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⑤报名资格审查表。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
注意: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交至(或寄至)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871。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申报者的书面陈述、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筛选,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 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               3学分
(2) 当代文化艺术专题                 3学分
(3) 文化市场营销与管理               3学分
(4) 文化产业战略与管理               3学分
(5) 媒介经营管理                     3学分
(6) 文化产业投融资管理               3学分
(7) 创意管理研究                     3学分
(8) 文化产业项目策划与管理           3学分
(9) 文化政策学                       3学分
(10)文化产业专题研究                 3学分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或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北京班每月末周五、六、日集中三天在北京大学校内授课。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3、开学时间为2012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35000元,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10-62767970 010-62745011,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871,电子邮件:pkussedu@gmail.com
主页地址:http://www.icipku.com  http://www.art.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4房间,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xx/kcbzs/
3、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12房间,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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