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层次、应用型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与中国曲艺家协会决定于2012年在北京合作举办第一期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曲艺创作表演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牡丹奖获得者、获得2次以上(含2次)国内金奖或一等奖。
3、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4、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曲艺创作表演方向):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曲艺事业创新繁荣,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层次、应用型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个人申请报名,各曲艺团体、机构单位审核推荐,报中国曲艺家协会审批。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9月1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报名材料:①单位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⑤报名资格审查表。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
注意: 开学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交至(或寄至)中国曲艺家协会研究部,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028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04,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申报者的书面陈述、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筛选,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一般设置10门,每门3学分。
1、美学原理
2、艺术学专题
3、当代文化艺术专题
4、影视传播艺术
5、文化经济与创意管理
6、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7、教学实习 (曲艺采风与创作实践)
8、曲艺表演创作
9、艺术史专题(中国曲艺史论)
10、经典剧目排演与演出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或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每月末周五、六、日集中三天在北京大学校内授课。
2、考试方式: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学院组织考试。
3、开学时间为2012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4.8万元,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英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学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中国曲艺家协会,电话:010-59759604,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0层 ,邮编:100083
2、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10-62745011,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www.art.pku.edu.cn
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4房间,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xx/kcbzs/
4、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电话:62751361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12房间 ,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