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020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妥善组织好研究生复试工作。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与录取工作事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实施。2、院系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主任担任。
https://admission.pku.edu.cn/docs/202004282124565564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