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申请审核制研究生复试通知
复试名单中的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的结果,您取得了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5年申请审核制研究生的复试资格,请按附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到我院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同学在报到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a)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及由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b)拷贝复试报告的PPT;c)申请材料中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的材料。
在以上所要求提供材料中,如果申请材料中已符合要求,无须重复提供。
如发现所提交材料有不实之处,将视为欺骗和作弊行为,取消复试资格。
请您按时到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参加复试。本院不承担您参加复试的各项费用。
由于时间紧,我院将不再发书面通知。请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发邮件确认,不进行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邮箱地址:chemjw2@pku.edu.cn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