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规则:
- 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3分制);
-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内容:
- 英语和专业知识综合;
- 英语听力将在面试中考查。
- 复试形式:口试为主,配合随时的板书回答。
三、复试安排:
专 业 | 复试审查时间 | 复试审查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理论物理 | 3月24日14:00-17:00 | 物理学院西138 | 3月25日8:00 | 物理学院南412室 |
凝聚态物理 | 3月25日8:00 | 物理学院中412室 | ||
光学 | 3月25日10:00-11:00 | 3月25日14:00 | 物理学院西412室 |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单考) | 3月24日8:00-9:00 | 3月24日9:30 | 物理学院中508室 |
四、具体要求:
- 复试审查地点:物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物理学院西138室);
- 复试审查时请考生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fsxx/ )、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其研究潜能的背景材料(注:所有材料复印件都用A4纸)。 无需提前邮寄。
- 复试费100元。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署名前两位)。
-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如期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名单(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 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由于时间很紧,不再发书面通知。已发短信提示,请看到本通知后,在3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务必通过电子邮件确认(邮件名称的格式为 姓名+参加+专业名称+硕士复试,例如: 张三 +参加+理论物理+硕士复试),过期不候。
- 联系电话:010-62751734 肖老师 电子邮件:wlyjszs@pku.edu.cn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