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并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针对我院各研究所、分院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需求,依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
英语 (100分) |
专业课一 (100分) |
专业课二 (100分) |
总分 (300分)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49 |
≥50 |
≥50 |
≥180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49 |
≥60 |
≥60 |
≥180 |
油气井工程 |
≥49 |
≥60 |
≥60 |
≥180 |
考生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cjcx/)进行成绩查询。
二、复试日期安排(详见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
采用考生自我展示(以多媒体形式,时间为5分钟)和专家问答的方式,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重点考查以下几方面:
-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40分);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20分);
-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专家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复试权重及考生综合成绩
1.复试综合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试考核成绩加权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
考生初试各科成绩的平均值,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
综合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
1)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
2)2019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
3)总院及各分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外网发布通知并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复试成绩。
六、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院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驻院纪检监督电话:010-8359721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