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0813)建筑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版)

北方工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9-28

建筑学一级学科Architecture(学科代码:081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研究生具备优良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培养成为学风严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具有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具备扎实的建筑设计理论与知识,具有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全面掌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基本知识并做出深入研究,掌握学科交叉知识并向相关领域进行拓展研究的高素质建筑学专业人才。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二、培养方向建筑学一级学科设有5个培养方向,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是三个基本培养方向,城市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培养方向具有学科交叉特色。以上5个培养方向有坚实的导师队伍,并有相应研究团队,团队研究方向清晰并具有很好的学科交融特色,注重素质培养,注重过程培养,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提高实践能力、研究能力、综合能力。方向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该培养方向及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室内设计等,在公共建筑与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实践方面成果突出,在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方面注重综合技术及实践研究,在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工程设计中特色突出,在老年人社区与建筑设计方面注重国内外对比研究,与社会发展与跨学科研究联系紧密,注重前沿研究。方向2:建筑历史与理论该培养方向及相关研究及实践有中国传统建筑、现代建筑理论、建筑文化比较等研究方向,在建筑文化普及教育方面特色突出。方向3:建筑技术科学该培养方向及相关研究及实践有建筑物理学、建筑构造和绿色建筑节能等研究方向,其中独轨交通与城市物流新技术研究特色突出,学科交叉特色鲜明,注重前沿研究,注重实践创新。方向4:城市设计该培养方向及相关研究及实践有校园设计实践、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传统聚落更新等研究方向,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方面与京西石景山区域建设及首钢转型实践结合紧密,在传统聚落更新方面与建筑文化与营造体系研究结合紧密。本方向与城乡规划一级学科密切交叉,是建筑学类学科群建设中的特色方向。方向5: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该培养方向有历史建筑保护、传统建筑技术、数字化古建筑等研究方向,在数字化古建筑、虚拟保护方面特色突出。本方向与风景园林一级学科密切交叉,是建筑学类学科群建设中的特色方向。三、学习年限与学期安排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论文研究和撰写论文时间为2年。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可部分穿插进行。1.第1学期的1个月内,导师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以培养小组方式审查,然后经责任教授和学院批准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2.第1~3学期,主要进行学位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课程学习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围绕研究方向和具体科研任务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报告。第3学期,研究生做论文开题报告,培养小组评议通过,报责任教授审核通过,报学院审批备案。论文开题报告应明确论文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等。3.第3~4学期,进行以设计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必修课学习,此环节是建筑学专业培养的显著特色。注重过程培养、素质提高、成果体现,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集中体现,是专业培养的重要环节。其选题与过程由导师、培养小组、责任教授多层次负责。要求研究生在导师直接指导下,严格完成。4.第4学期,进行论文工作中期考核,要求研究生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做论文研究中期进展报告,就课题的理论分析、文献和案例研究、相关的设计实践及研究初步结论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案提出指导性建议。5.第1~4学期,进行教学和学术实践。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助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毕业生论文等多种形式。学术实践的形式包括参加学术报告,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并写一份书面报告等。6.第3~6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工作和论文撰写与答辩。四、培养方式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科研课题实践、研究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可交叉进行。2.研究生指导以导师为主,以导师、培养小组、研究生班级教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小组包括导师在内、由相关其他教师组成、一般由教授主持。公共基础课参加校研究生班级学习,专业课选修课重视学生独立阅读文献,鼓励讨论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科研课题实践重视实践设计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的全面培养。在导师、培养小组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开展研究论文工作。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3.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导师指导研究生既教书又育人。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的最低学分要求为30学分。学位课14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非学位课13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4学分,专业选修课最少9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学术实践1学分。研究生选修课程须经导师批准。课程设置如下表所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建筑学
类别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拟主讲教 师 备注
学位课 学位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tudies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36 2 1 课程组 6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Introduction to Dialectics of nature 18 1 2 课程组
研究生英语 Postgraduate English 96 3 1-2 英语 教研组
专业 基础课 人居环境引论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s of Human Settlement 16 1 2 贾 东 杨 鑫 8学分
城市设计理论 Theory of urban design 16 1 1 张伟一
建筑历史与理论 Architectural history and theory 32 2 1 王又佳
建筑技术概论 Introduction to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32 2 1 李海英 马 欣
当代建筑批评 Current architectural criticism 32 2 2 张 勃
专业 必修课 设计专题研究 Design issues 48 2 3 各导师 4学分
建筑设计专题 Architectural design issues 48 2 4 各导师
专业 选修课 中外文献导读 Introductory reading of Chinese and foreign literature 16 1 1 蒋 玲 姬凌云 秦 柯 至少选修5门, 至少选修9学分
设计方法引论 Introduction to design methods 32 2 2 林文洁
地域建筑与传统聚落 Regional architecture and traditional settlement 16 1 2 王小斌 潘明率
室内设计 Interior design 16 1 2 卜德清
城市历史与理论 Urban History and Theory 32 2 2 于海漪
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Heritage preservation and urban renewal 32 2 1 梁玮男
住宅与社区规划 Housing and community planning 32 2 2 许 方 张宏然
传统建筑与园林营造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and garden 32 2 1 张 勃 安沛君 钱 毅
风景园林理论与实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32 2 1 傅 凡
山地景观 mountainous landscape 32 2 2 彭 历 安 平 秦 柯
必修 环节 教学实践 Teaching Practice 2 1-4 3学分
学术实践 Academic Practice 1 2-4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 Literature Overview and the Opening Report 3
学位论文 Degree Thesis 3-6
六、学位论文工作1.论文选题选题要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要有明确的目标。结合选题工作阅读本专业理论及研究方向科技论文不少于30篇,其中至少应有50%的英文文献,并写出文献综述报告(2000~3000字)。2.论文开题入学第三学期交开题报告,5000~10000字。开题报告包括课题来源、选题背景、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创新点、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实际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开题报告由专家组评议,并组织开题答辩。3.论文中期报告硕士研究生须以书面方式做论文进展报告,并具有相应的考核与评审。评审专家对存在问题和进一步研究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硕士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创新点,体现足够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论文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撰写,文法通顺、图表清晰、数据可靠、研究成果真实。5.学位论文发表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位论文外,至少应在正式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录用)。6.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学位论文须通过预审。通过硕士论文预审者,可按程序申请论文答辩。7.研究成果权属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的全部科研课题的成果属于学校及导师所有(包括版权、专利等)。8.其他其他以上未作规定的事宜以及研究生论文工作中的变化和特殊事项,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七、毕业与学位授予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授予硕士学位和颁发毕业证书。
相关话题/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