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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天文台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家天文台 /2013-11-27

 一、单位简介

国家天文台总部前身——北京天文台成立于195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位授予单位之一,是天文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国家天文台成立于2001年4月,北京天文台融入国家天文台,成为国家天文台总部。国家天文台由总部及云南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新疆天文台和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等单位组成。
国 家天文台总部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天体物理,包括对太阳、恒星、星系和宇宙学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天文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国家天文台 总部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大天区面积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郭守敬望远镜项目已经完成,是当今世界上获取天体光谱能力最强大的天文观测设备;现在 开始建设的另一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世界最大单面天线“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 FAST项目,开创了建造巨型射电望远镜的新模式;国家天文台目前承担的“嫦娥工程”科学探测任务,研制并集成出了目前我国惟一的可适用于月球探测的多功能于一体技术支撑系统。国家天文台还承担中法天文卫星SVOM的科学探测任务,并负责地面应用系统的总体设计和科学中心的建设任务。国家天文台总部与欧美多国以及日本、阿根廷、埃及等国家的大学和研究所等天文机构签订有各类双边合作协议20余项,其中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及经常性人员互访活动等;另外每年还举办数次国际性的学术会议。
国家天文台(总部)单独招收研究生,入学后在北京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研究生,可单独报考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也可硕博连读。国家天文台(总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天体物理(070401)、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402)和天文技术与方法(070420)。天体物理专业适宜天文、物理类等专业的学生报考;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专业适宜数学、力学、测量、地球物理等专业的学生报考;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适宜光学、机械、电子、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的学生报考。2012年起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光学工程(085202),适宜光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报考。国家天文台(总部)同时接收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热诚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投身于天文事业中来!
二、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 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 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 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或网络教育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该类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国 家天文台同时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尽早与国 家天文台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按照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25国家天文台”,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一)6的审核认定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被接收单位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国家天文台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联系国家天文台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国家天文台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国家天文台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国家天文台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五、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专业课除《天体物理》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参见http://admission.gucas.ac.cn/home/detail/503da573-30ee-4298-9af5-6f682dd1b08e。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或致电国家天文台研究生部查询。
六、复试
1. 复试由国家天文台组织,在国家天文台进行。
2.国家天文台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遇生源充足时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在复试前通过国家天文台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国家天文台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国家天文台通知考生。国家天文台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国家天文台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国家天文台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九、调剂
报考国家天文台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学制
学术型脱产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十一、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部分专业领域收取学费。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国家天文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国家天文台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三、直博生
2013年国家天文台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五、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国家天文台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国家天文台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怀宇 艾华 杜红荣
联系电话:010-64877291    E-mail : edu@bao.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 国家天文台 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12
国家天文台网址:www.nao.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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