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教育部和国科大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实际情况,现将纳米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科学和客观的复试方法,切实将优秀考生选拔出来。
二、复试分数线
2023年报考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公共课 |
业务课 |
总分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38 |
57 |
279 |
0702J1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79 |
070304 |
物理化学 |
38 |
57 |
279 |
0703J1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79 |
071011 |
生物物理学 |
38 |
57 |
279 |
0710J1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79 |
080502 |
材料学 |
38 |
57 |
273 |
0805J1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73 |
085601 |
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工) |
38 |
57 |
273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生物与医药) |
38 |
57 |
273 |
三、招收名额
本次预计招收人数2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16名,专业型硕士4名。注:具体硕士生招生数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实际批准数为准。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3月28日。
1.报到时间:于3月28日10: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到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南楼四层会议室房间报到。考生须在9:30在中心南楼四层会议室(考生休息室)集合,查看面试顺序,由教育处工作人员对当日面试环节进行讲解。
面试地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南楼二会议室。
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2.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附件一);
(2)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证书原件;
(3)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6)政审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盖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附件二);
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面试时长及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15-20分钟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考核内容:
(1) 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验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生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教育处邮箱(edu@nanoctr..cn),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七、录取相关规定
(1)复试成绩为面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统一拟录取后,由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4)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关于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分数满足“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统招考生。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可填写《2023年纳米中心招生全国统考硕士调剂信息预收集》,我中心将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九、其他事宜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中心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中心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中心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所外调剂单位。
5、我中心不收取参加复试学生的任何费用。
6、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举报联系方式: 01082543386,edu@nanoctr.cn,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教育处;国科大校招办监督电话:010-88256714。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邮 编:100190
联系人:陈翔
电 话:010-82543386
E-mail: edu@nanoctr.cn
附件二:政审表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教育处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