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的前身是成立于1928年的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和成立于1929年的北平研究院物理研究所。1950年在两所合并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1958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经过几代人不懈努力,物理所现已发展成为以物理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以凝聚态物理为主,包括凝聚态物理、光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和理论物理等。拥有磁学、超导、表面物理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光物理、先进材料与结构分析、纳米物理与器件、极端条件物理、软物质与生物物理、清结能源、凝聚态理论与材料计算等7个院重点实验室以及固态量子信息与计算等1个所级实验室。现有博士生导师156人,其中院士16人,****6人,青年****10人,百人计划62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4人,优秀创新群体8个。
1981年,物理所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博士授权单位。1993年物理所被列为国家科技部基础性研究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1996年物理所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凝聚态物理中心,1998年物理所成为首批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之一。
2017年物理所博士生招生继续进行“申请—考核”招考改革,改革试点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转博和直博生的选拔考核机制暂不涉及。2017年物理所拟招普通招考博士生约20名。注:具体博士生招生数以院招办实际批准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物理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一般应为报考学生的硕士生导师。
7.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四)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项规定中的条件。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须与物理所研究生部及报考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物理所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于2017年1月16日前(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向物理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一式5份);
(2)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物理所研究生部,也可由专家密封、在封口处签字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a.报考导师亲笔签名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格式无要求,可由考生提交,也可由报考导师提交);b.《物理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5份)。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1月16日之前向物理所研究生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以及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4.物理所研究生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名费:200元(建议邮局汇款,收款人: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王皖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试方式
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
学术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淘汰率。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能力。笔试科目为一门,报考专业为凝聚态物理的考试科目为:固体物理或固体化学(二选一);报考专业为理论物理的考试科目为:固体物理;报考专业为光学的考试科目为:光学;报考专业为等离子体物理的考试科目为:等离子体物理或固体物理(二选一);报考专业为材料物理与化学的考试科目为材料学或固体化学或固体物理(三选一);报考专业为材料学的考试科目为材料学或固体化学或固体物理(三选一)。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权重为60%。
面试考核主要是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PPT报告,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权重为40%。
另外,报考导师须对其报考生进行学术审查,根据学术审查结果,每年最多推荐2名报考生参加下一阶段的选拔工作,并应将结果尽早通知报考生本人。
学生考核的总成绩的构成为:笔试60%、面试40%。
2.考核时间:2017年3月上旬,具体待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物理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物理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物理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八、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物理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物理所网页(http://edu.iphy.ac.cn)查询物理所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物理所研究生部及报考导师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M楼 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82649126
传 真:010-82649461
联系人:纪海鸿
E-mail:jihh@iphy.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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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