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首都体育学院(原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创建于1956年,坐落于海淀大学园区,西邻中关村科技园区,东临北京著名的蓟门烟树景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为适应首都体育、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0年5月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我校经5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场馆设施等综合办学实力方面已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我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20多年来,学科结构日趋完善,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现拥有体育学学科全部4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及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研究生。2009年成为首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11年获得“体育学”与“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通过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审核,开始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2014年新增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成为第一批增设运动康复学二级学科体育院校。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历届毕业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国家机关、全国高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并已成为各单位的骨干或业务中坚。欢迎全国体育院(系)、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中小学体育教师等在职人员报考;我校接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足、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截止2014年学校共有上级批准立项15个“学术创新团队”,42人入选各级人才项目;4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被评为全国师德标兵;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占全校比例达53%,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全校比例达84%。导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具有多年指导研究生的经验。指导教师不接受咨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体育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领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四)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五)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学生(非应届本科在校生)报考。
(六)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研究生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生,向教研室推荐,由教研室组织复试后确定是否接收。具体参见《首都体育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准备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应选择我校为考点(报考点代码:1129),请这部分考生于2016年9月24日后经常关注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招生信息,网址:http://gs.cupes.edu.cn/htm/article/default.asp;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11月16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在补办。)
1.现场确认期间,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交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照像和确认报名信息。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的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如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果发现有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有应届生注册证明)、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参加复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的发放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提示:建议考生将《准考证》下载保存在本地电脑,可多次打印,研招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考生。(可在网上获取信息)。
(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七、体格检查
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九、学制、学习方式、办学地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授课形式一般采取寒暑假阶段性集中授课或者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首都体育学院校本部。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8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学费为14000元/学年
(二)2017年实行奖助学金政策,文件另行下文公告。非全日制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
(一)考生请在网上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录取通知书及时顺利递达。请保存好准考证,复试及入学报到时备查。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http://gs.cupes.edu.cn/htm/article/default.asp)进行。录取通知书通过挂号信发出;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均通过网站发布,不再另寄纸质通知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无需电话查询。
(三)我校研究生部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不接待电话咨询。
(四)有关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咨询。并请随时注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五)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招生单位代码:10029 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099034 传真:010-8209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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