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管理机构
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每复试小组均由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考核,给出成绩。复试工作人员由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部教育助理组成,开展复试组织服务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报考类型 |
政治 |
英语 |
数学二 |
专业课 |
总分 |
学术学位 |
54 |
45 |
66 |
79 |
284 |
专业学位 |
52 |
50 |
57 |
85 |
275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60(国科大划定)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293(国科大划定) |
注:我所暂不接受所外/校外调剂(含士兵计划及少干计划)。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1. 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3月28日 |
8:00-12:00 |
报到—过程大厦B座106会议室 |
14:00-14:40 |
综合能力测试—过程大厦B座1508会议室 |
|
14:50-15:20 |
复试说明会—过程大厦B座1508会议室 |
|
15:30-17:00 |
英语复试—过程大厦B座15层会议室 |
|
3月29日 |
8:30-12:30 |
专业复试—面试地点3月28日说明会公布,面试结束即可返程 |
2. 报到暨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考生在报到时须现场提交的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用订书针(左上角)排序装订。(需要打印的材料尽量双面打印,思想政治鉴定表不需要装订在内)
1) 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简历及自述》(贴好彩色证件照)(模板见附件1)。
2)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3) 出示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首页的复印件。(顺序按照自己认为的重要顺序排序,如有论文只提供首页)
5)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6) 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原件,提交学生证彩色复印件(仅需姓名页(必须有公章)和注册页,放在一页,姓名页在上,注册页在下);往届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7) 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8) 政治审查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模板见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请密封,单独提交,请在信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7日中午12:00以前先将填好的《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电子版以“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yzb@ipe.ac.cn,邮件主题为:“考生 XXX 参加复试”。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复试和专业复试,均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
1)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 专业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内容含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和专业问答。按百分制打分,占复试成绩的85%。
3) 英语复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的口语、听力与阅读理解能力。内容含考生自我介绍(口述,不超过1分钟)、文献翻译和口语问答。按百分制打分,占复试成绩的15%。
4) 复试时间:每人60分钟左右,其中综合能力测试40分钟左右、英语及专业复试20分钟左右。
5)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85%+英语复试成绩×15%。
4. 纪律要求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面试相关信息等发给他人;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英语及专业复试期间严禁将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考试违规处理,且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 体检
考生自行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通过复试的考生可自行前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体检,并在2024年4月6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来所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6. 住宿
由于近期参加复试的人员较多,请提前安排好住宿。
五、拟录取
1. 我所将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安排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思想政治品质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注: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 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经核实后,不予录取。
4. 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通知拟录取考生。
六、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反应,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复试监督电话:
过程工程研究所:010-82545020;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43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010-82837456。
七、其他事宜
1. 复试相关费用自理。
2. 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所食堂可为考生提供早、午、晚餐,考生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餐费。
4. 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备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过程工程研究所),乘公共汽车在保福寺桥西/北站或清华园站或蓝旗营站下车步行100-500米即到,乘地铁在五道口站或北京大学东门站下车步行600-800米即到。
联系人:赵老师、闫老师
电话:010-82544960
邮箱:yzb@ipe.ac.cn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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