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研究所学科特点,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制定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原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的考生。
一、组织体系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监督整个招生进程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受理和审议研究所提出的考试实施方案。
(二)在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博士招生工作,制定考试办法,组织成立研究所笔试、面试考核小组,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三)笔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笔试阅卷工作。
(四)面试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3为博士生导师,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二、选拔程序
根据《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研究所已于2020年1月12日完成博士报名工作,于1月22日前完成博士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对于已准考的考生,皆视为通过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研究所不再受理新的报名和材料审核。
现因疫情导致博士入学考试无法按原计划开展,故按国科大通知的要求调整为“申请-考核”制,对博士考生进行选拔,对审核后的考核、体检进行调整。
(一)考生确认
研究生部将按照准考名单,向各位考生报名时所留邮箱发送参加“申请-考核”考试通知,确认参与考试的考生需在5月30日前回复邮件确认,并签署考生承诺书(附件1),不签署承诺书无法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普通招考考生考试安排
英语:6月13日上午9:00-11:00;
专业课1:6月13日下午2:00-4:00。
(三)体检
体检由考生在面试前自行安排,在所在地进行。
(四)面试
待笔试阅卷结束,确认参加面试人选后,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完成面试工作。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皆为百分制。笔试中各科目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无法进入到下一考核环节。
(一)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能力及英语水平,包含专业课1(科学史综合/技术史综合/科学技术哲学综合)和英语两门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场,考试软件为“考试云”(答题)和“科技云”(监考)。专业课1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英语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20%。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包含综合素质考核、学术能力考核和英语口语测试三个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约为20分钟。
1.综合素质考核。考生须做8分钟左右的PPT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组成员根据报告的情况,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
2.学术能力考核(专业课2)。在考生报告后,考核组成员对考生具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能力进行提问考察,根据考生的答辩情况对其学术能力进行评分。
3.英语口语测试。由考核组出题,考生用英语回答,根据表现情况对其英语口语水平进行评分。
综合素质成绩占考核成绩的15%,学术能力(专业课2)成绩占考核成绩的15%,英语口语成绩占考核成绩的10%。
(三)思想品德审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进入到面试的考生还应提供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证明(附件2),思想品德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体检
进入到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前往所在地二甲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并在规定时间前邮寄纸质版至研究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内容应包含:
1.内科、外科:血压、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等;
2.耳鼻喉;
3.检验科:血尿三大常规、血生化;
4.放射科:胸部透视;
5.辅诊科:心电图。
五、成绩
博士招生考试全部环节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研究所网站发布“申请-考核”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专业课1成绩×40%+专业课2成绩×15%+综合素质成绩×15%+英语笔试成绩×20%+英语口语成绩×10%。
六、录取
1.研究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笔试中各科目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经研究所审批,可以在研究所内不同专业或导师之间调剂面试与拟录取,但不得调剂到其他研究所或院系进行面试与拟录取。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拟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4.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确定录取的,发放录取批件。研究所在收到录取批件后,即向考生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6.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国科大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研究所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研究所网站(http://www.ihns.as.cn/)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研究所导师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研究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不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英语的免修免考,但可以申请学校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具体须执行国科大教务部的相关规定。
4.监督电话:国科大:010-88256714;本所:010-57552516(纪监审办公室)。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