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计算所”)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最大的单位之一,招收和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0年,计算所博士生普通招考将继续实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自主招考方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不在自主招生范围内,仍参加国科大统一招生考试)。
一、培养目标
计算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计算所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计算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4.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5.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6.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免考核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六)计算所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可申请以硕博连续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转博资格答辩考核通过后,转为博士生。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九)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国科大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转博生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25日。春季入学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转博生网报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
秋季入学普通招考(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网报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以EMS方式寄送到计算所研招办(也可到计算所研招办现场提交):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须考生签字);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格式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招生办,也可由推荐人密封后交由考生本人转交);
3)本科成绩单(复印件)、硕士成绩单原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研设想或计划;
5)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报告、获得的奖励或专利等;
6)有效证件复印件;
7)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推荐书、有效证件复印件、转博报告及考核意见表。
对于少数民骨干计划考生,计算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考生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理论、英语由国科大统一命题。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由计算所命题。
2. “申请-考核”制
1)形式审查:计算所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检查其报考材料是否完整、规范。通过后,申请者材料将被送至相关研究室(中心)进行学术审核。不通过者将不予准考。
2)学术审核:计算所有关研究室(中心)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申请者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申请者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综合审核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水平,为后续考核环节提供参考。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核均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将在计算所网站上公布,并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3)计算机学科基础知识统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含三门课:英语和两门专业课。
英语:试题形式参照国科大统一命题,以客观题为主。
专业课(一):“计算机学科基础”。内容主要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四部分。侧重考察考生对计算机学科领域基本知识的掌握,即知识面宽度,以客观题为主。
专业课(二):以公布的博士招生目录所示为准。
所有科目满分为100,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专家组考核
通过综合测试的考生方能进入专家组考核,入围名单另行公布。
各研究室(中心)按学科方向组织若干“专家考核小组”,主要进行业务面试答辩,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个人情况进行提问,必要时可附加笔试或上机操作等内容。申请者须准备不少于20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设想等。专家组提问和考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对极少数跨专业、导师认为其在某方面能力特别突出、具有特别培养潜质的申请者,须在报名阶段提出申请免除上述所有考试,参加由计算所单独组织的所级面试(面试小组由计算所学位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等成员组成,申请者报考导师回避),决定是否被录取。
3.初试(综合测试)时间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申请-考核”制综合测试时间为2020年2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复试(专家组考核)时间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2)“申请-考核”制专家组考核时间:2020年3月12-13日。
3)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在复试考核时进行)。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等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考核)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0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0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计算所2020年度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由国科大按学年对入学新生统一收取。同时,计算所为入学新生提供各类奖助支持,对优秀博士生将加大奖助力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生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国科大招生网和计算所网站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与我所研招办联系报考事宜。
3.本简章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我所主页最新公告为准。如遇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6号
邮 编:100190
部 门:中科院计算所研招办
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010-62524586
网 址:http://www.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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