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关于博士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为:1、外国语单科35分(含)以上;2、专业一单科84分(含)以上;3、专业二单科91分(含)以上;4、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分(含)以上;5、符合上述要求的入学考试外国语、专业一和专业二成绩总分在232分(含)以上者。符合以上5个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国家下达我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5人。经审核,确定2013年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共计88人,复试比例1﹕1.6。
2013年中国艺术研究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以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一、艺术学理论:(18名)
黄彦伟 郑士波 秦 佩 王秀梅 吴来安 张 凡 孙晓雪
文 艺 杨 楠 张银龙 王鹤北 汪 骁 方 汀 郭金良
孟 蕾 张 帆 张娅丽 李军锋
二、音乐与舞蹈学:(15名)
杨 子 王志军 于 涛 董 芳 袁郁文 逯凤华 王竞雄
万钟如 朱 蕾 桑 坤 辛 明 田 旭 赵 鸿 尹 航
屠志芬
三、戏剧与影视学:(24名)
王家东 焦振文 吴海肖 刘尧晔 叶宇星 肖宜悦 张 莉
王嘉嘉 史哲宇 刘 洋 谢 辛 张 茜 赵 蓉 张晓艳
姚婉莉 刘 璐 吕晓甜 郝静静 毛珺琳 高雪松 赵 聪
罗 弦 卞芸璐 江 捷
四、美术学:(23名)
陈国辉 梁玥亮 吴 爽 刘娅萍 宋永忠 缑梦媛 王成国
秦金根 王菽一 李戈晔 刘文剑 李骏逸 阮理明 陈 凯
陈散吟 高 兵 高 茜 李采姣 马新阳 计王菁 邹孟染
李烜峰 朱百钢
五、美术设计:(8名)
刘 童 兰翠芹 罗茜尹 白 羽 刘 芹 陈禺熹 杨晓娟
李 芳
请以上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进行资格审查,并带复试费100元,于4月18日——21日来我院参加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
注意事项: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复试流程”、“复试工作方案”及“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17日来我院看复试流程、复试考场及座位安排。
3、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3年4月11日
中国艺术研究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流程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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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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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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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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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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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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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复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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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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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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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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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考核(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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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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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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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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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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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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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复试考生统一体检
★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2、考生上午不能进食。
3、考生需携带100元的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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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研究生院教学楼前集合;
2、排队领取体检表;
3、集体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4、参加复试考生不得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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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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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专业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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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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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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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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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文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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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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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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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专业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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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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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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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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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详见当天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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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艺术创作和艺术教育机构,为维护中国艺术研究院良好的招生信誉,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艺术研究、艺术管理和艺术创作高级人才,博士研究生复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 复试工作原则
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察,德智体全面衡量; 坚持客观评价,注重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和外语的应用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 勿滥。
三、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非遗中心主任、研究员
副组长:高显莉 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李长林 中国艺术研究院纪委书记
刘梦溪 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终身研究员
吕品田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田黎明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成 员:贾磊磊 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孙玉明 《红楼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田 青 音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吴为山 美术研究所所长、中国雕塑院院长、研究员
刘 托 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 祯 戏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宋宝珍 话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吴文科 曲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丁亚平 电影电视艺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陈飞龙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杨飞云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油画院院长、教授
满维起 中国画院常务副院长、一级美术师
骆芃芃 中国篆刻艺术院常务副院长、一级美术师
朱乐耕 艺术创作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李胜洪 中国书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美术师
许 俊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四、复试领导小组主要责任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有关博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关于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我院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人数、名单。
3、审核上报拟调整招生规模的报告及专业、人数。
4、根据相关录取文件以及初试、复试成绩,严格审批拟录取考生名
单。
五、复试小组数量及培训情况
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8个,每组成员3-4人,秘书2人,均经过专门培训。
六、复试考生人数
1、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55人。
2、依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进入复试分数考生的基本要求为:
(1)外国语单科35分(含)以上;
(2)专业一单科84分(含)以上;
(3)专业二单科91分(含)以上;
(4)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分(含)以上;
(5)符合上述要求的入学考试外国语、专业一和专业二成绩总分在232分(含)以上者。
3、经审核确定2013年参加我院博士生复试人数为88人,复试比例:1:1.6。
4、2013年博士复试名单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
及研究生院公示。
七、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18-21日。
2、地 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惠新北里甲一号)。
3、具体安排:
4月18日(周四)全天
①资格审查:要求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原件)
②缴纳复试费100元
③综合素质考核(笔试)
④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4月19日(周五)全天
上午:统一体检
7:00研究生院教学楼前集合
下午:复试笔试:专业论文写作
13:30-16:30
4月20日(周六)全天
上午:同等学力加试:文艺理论
8:30-11:30
下午:同等学力加试:专业综合测试
13:30-16:30
4月21日(周日)全天
①专业面试
②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八、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
1、复试面试:
(1)外国语听力以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15分钟;口语以口试方式测试,时间为5分钟。
(2)专业面试:考生在已出的10个专业题中抽出2个题目进行回答,同时回答复试老师的提问,时间为30分钟。
2、复试笔试:专业论文写作(按报考专业方向命题),3小时。
3、综合素质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分专业进行,时间为5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文艺理论、专业综合测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九、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
1、复试面试:
(1)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听力40分,口语6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面试成绩,占复试面试成绩的10%。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评分标准为2个专业抽答题,每题30分,共60分,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为4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面试成绩,占复试面试成绩的90%。
(3)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笔试:
专业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及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得分×10%+专业面试得分×90%
复试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论文写作)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考核(笔试、面试)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该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8、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研究方向排名,复试排名结果于5月中旬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gscaa.cn)。复试成绩在复试排名结果公布后4个工作日内查询,查询时需提供准考证编号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电话:010--64966577转博士招生。
十、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
十一、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申诉、投诉
1、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处电话:010-64966577转博士招生
2、中国艺术研究院纪检办公室
电话:64813320 联系人:常丰威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
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十二、博士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6月底前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公示,一周后发出录取考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录取考生档案的,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复试工作坚持“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初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复试、综合素质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各项成绩,从中择优录取。
1、复试面试:
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外语测试小组负责进行。听力以笔试方式测试,口语以口试方式进行。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测试: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语言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40分,口语6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面试成绩,占复试面试成绩10%。
②专业面试:在已出的10个专业试题中选出2题作答,同时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评分标准为2个专业题,每题30分,共60分,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为40分。
所有专业考生的得分均由面试小组评定,满分为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面试成绩,占复试面试成绩90%。
③综合素质考核:以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半小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测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该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笔试:
专业论文写作(按报考专业方向命题)时间3小时,字数不少于3000字。
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及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得分×10%+专业面试得分×90%
复试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论文写作)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文艺理论、专业综合测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
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该项得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