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
国际关系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207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研究生教育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旨在培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理想信念,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新世纪的复合型国际关系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国际政治经济基础知识、宽广的国际视野、敏锐的学术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和研究国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后能够有较强的适应性,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的外事部门、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和对外交流部门、国际问题研究机构以及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从事相关外事工作、新闻工作、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国际关系理论
2、全球化与全球问题
3、国际组织研究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弹性学制为二至四年。
2、成绩特别优秀,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两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暂时中止学业。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以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108课时 4学分
第一外国语 144课时 4学分
专业外语 36课时 2学分
(二)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国际关系学 54课时 3学分
国际关系史 54课时 3学分
国际组织研究 54课时 3学分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54课时 3学分
(三)学位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国际关系思想史 36课时 2学分
当代全球问题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专题 36课时 2学分
多边外交与联合国 36课时 2学分
美国政治与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外交战略与决策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法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世界社会主义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政治经济学 36课时 2学分
欧洲联盟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东亚国际关系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安全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宗教与当代国际关系 36课时 2学分
当代俄罗斯政治与外交 36课时 2学分
当代中国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日本政治与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第二外国语 36课时 2学分
(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
硕士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应该指导研究生在本研究领域阅读相应的文献,并和学生相互交流和讨论,通过组织读书报告会和讨论会等方式提高学生专业书籍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的范围内至少作读书报告2次,计2学分。
(五)补修课(两门均要求补修,共计4学分)
国际关系学 36课时 2学分
国际关系研究方法 36课时 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科研论文(2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8000字左右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合格后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课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本专业的培养方式是硕士生导师负责制与硕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1、硕士生指导小组由本专业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主要采用以课题研究与课程学习为主、论文为辅的方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参与读书活动和学术活动,参与课题研究,了解学术前沿和专业内涵。
2、本专业注重理论与国际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关注国际关系的变化和重大时事,着重培养学生对国际关系专业的理论分析能力。导师组应邀请国际关系学专业知名专家学者、外事部门和外国驻华机构人员给学生开设报告和讲座,以拓展学生的视野。
3、本专业注重国际学术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将学生送出去与国外的学术机构进行交流,同时,聘请国外学术机构的学者和学生与本专业的师生进行学术交流。
4、本专业注重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积极促进研究生的培养和科研相结合。通过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规范,掌握专业研究方法,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七、考核方式
1、在专业学位课以及选修课的考核方面,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实行口试、笔试、论文等多种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能力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加大学科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方法论的比重,重点考察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2、学位课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否则不得记入学分。
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掌握专业基础、专门知识、理论水平、科研能力的综合反映,也是其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并按规定在第四学期(选择两年完成学业者应在第三学期初)进行选题、提交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后确定。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按时独立完成,内容应有新意。
3、学位论文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
4、学位论文应符合规定格式,字数在3万字左右。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生按规定修满所需学分后,学位论文水平符合相关要求,方可在指导老师推荐下申请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学生本人导师原则上应回避),可以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批准后,可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