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2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新世纪的复合型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扎实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理论知识,经过学习能够有较强的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毕业后就业方向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国际问题研究机构等。
二、研究方向
1、当代世界社会主义
2、西方马克思主义
3、社会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战略研究
4、改革开放与中国政治经济转型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以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108课时 4学分
第一外国语 144课时 4学分
专业外语 36课时 2学分
(二)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 54课时 3学分
西方马克思主义 54课时 3学分
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理论与实践 54课时 3学分
转型国家政治与经济 54课时 3学分
(三)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世界社会主义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政治经济学 36课时 2学分
生态社会主义 36课时 2学分
当代全球问题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西方民主社会主义专题 36课时 2学分
多边外交与联合国 36课时 2学分
外交战略与决策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安全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欧洲联盟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美国政治与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东亚国际关系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专题 36课时 2学分
当代中国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日本政治与外交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国际法专题研究 36课时 2学分
第二外国语 36课时 2学分
(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
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应该指导研究生在本研究领域读相应的文献,并和学生相互交流和讨论,并组织读书报告会和讨论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的范围内至少作读书报告2次,计2学分。
(五)补修课(两门课均要求补修,共计4学分)
国际共运史 36课时 2学分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36课时 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科研论文(2学分)
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课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施行硕士生导师负责制与硕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1、指导小组由本专业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主要采用以课题研究与课程学习为主,论文为辅的方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参与读书活动和学术活动,了解学术前沿。
2、加强社会实践,关注中国改革开放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变化和重大时事,加强学生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感性认识,邀请我国党政机关的官员、科研机构的学者等给学生做报告和讲座。有组织、有范围地让学生接触党政机关的工作实践,以拓展学生的视野。
3、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一方面将学生送出去和国外的学术机构进行交流,另一方面请进来国外学术机构的学者和学生与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术交流。
4、加强培养计划的动态管理,使研究生的培养和科研结合起来,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培养其科研能力。
七、考核方式
1、在专业学位课以及选修课的考核方面,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实行多元考核方式,口试、笔试、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能力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加大前沿内容的比重,重点考察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2、学位课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否则不得记入学分。
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掌握专业基础、专门知识、理论水平、科研能力的综合反映,也是其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学生在第四学期确定论文选题并按规定提交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后确定。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按时独立完成,内容应有新意。
3、学位论文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
4、学位论文应符合规定格式,字数在3万字左右。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位课考核合格,并按规定修满所需学分者,如果学位论文水平符合规定的条件,由指导老师推荐,学生方可申请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三人组成者学生本人导师应当回避),可以聘请外单位的专家参加,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