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
中美法学院比较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20
一、培养目标
中美法学院以美国法和基于美国法的比较法为其教学和研究重点。根据二十一世纪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在加入WTO之后的实际需求,中美法学院意在培养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在普通法或比较法的某一领域拥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学术能力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学院重视法学各相关学科的融合,注重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其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实践应用能力以及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使学生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求。
具体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观,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德、智、体全面发展;
2、 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功底和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遵守学术规范,具有利用专业理论工具分析实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专业研究和教学工作;
3、 具有相关专业的实务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实务部门的工作;
4、 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国语(英语),能够使用外语进行专业沟通和交流、独立处理相关的涉外法律事务。
二、研究方向
1、比较民商法
2、比较规制法(税法、劳动法等)
3、美国法
4、比较法理论与方法
5、比较公法(宪法、刑法、行政法等)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 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108学时 4学分
第一外国语 144学时 4学分
专业外语 36学时 2学分
(二) 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英美侵权法 54学时 3学分
英美财产法 54学时 3学分
英美合同法 54学时 3学分
美国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 54学时 3学分
(三) 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民事诉讼程序 36学时 2学分
刑事诉讼程序 36学时 2学分
劳动法 36学时 2学分
比较税法 36学时 2学分
商用税法 36学时 2学分
法律文献和信息检索 36学时 2学分
比较法理论与方法 36学时 2学分
比较民法专题 36学时 2学分
比较知识产权法 36学时 2学分
英美法律史专题 36学时 2学分
法律写作 (英文) 36学时 2学分
娱乐业法(Entertainment Law) 36学时 2学分
法律与经济 36学时 2学分
美国宪法 36学时 2学分
美国行政法 36学时 2学分
专题阅读讨论课 36学时 2学分
(四) 读书报告(计2学分)
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读书报告2次。
(五) 补修课(计4学分)
民法 36学时 2学分
经济法 36学时 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 科研论文(2学分)
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二) 社会实践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学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1、 实行硕士生导师个人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吸引校内外名师、专家和本学科(学科方向)导师参加硕士生的学习指导。同时,邀请国内外专家为学生作学术讲座,开拓、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2、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学术指导和科研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学术上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同时重视参与课题研究和咨询实践对学生培养的促进作用。
3、 导师负责专业课的教学、开题报告和科研实践的组织安排,组织硕士研究生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会议,鼓励并帮助硕士研究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4、 在培养过程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特别注意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 对于成绩优异的硕士研究生,中美法学院将考虑提供多种形式的海外研修机会,包括赴美攻读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
七、考核方式
1、 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一般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 硕士研究生在写学位论文之前,需提交两篇学年论文。
3、 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发表其独立创作或合作的科研成果,对于符合特定标准的,可取得相应的奖励学分。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学位论文选题要密切联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实际,并注重学术理论的创新研究。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提纲和写作的具体要求:
1、 论文的选题应在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之始完成,论文的细写作提纲应在选题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
2、 在正式撰写学位论文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准备有关论文写作的详实资料,并作开题报告。
3、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和抄袭。
4、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当符合规定格式,并要有一定的学术创新。论文字数不少于三万字。
九、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完善答辩制度。
1、 申请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
2、 学位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内容详实。
3、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符合法定条件。
4、 学位论文的答辩及学位授予全过程,均应按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