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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概况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9-26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概况

[ 点击数:3369 | 更新时间:2005-9-7 | 文章录入:hgb193 ]

悠久的学术传承,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享誉中外。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基础上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文革中,法学教育在北京政法学院一度中断。直至1978年,法学教育逐渐在北京政法学院得到恢复。1983年,在中央“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的指示下,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

  1985年,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系。经过50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已成长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作为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政法大学法学教师所从事的教学、研究领域几乎涵盖了法学学科的所有三级学科。

 
  2002年5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之际,经过院系调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著名行政法专家马怀德为现任院长。在中国政法大学12个院部中,法学院是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师资力量非常雄厚的部门。多年来,法学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理想,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尤其是公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 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和高等法学人才的培养中心,法学院汇集了一批学术名家,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迄今为止,法学院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1万余名,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多年以来,学校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心血。仅从1978年复办至今,法学院就有千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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