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位办[2014]18号: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学位办[2014]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及复试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 体现学院是招生的主体,导师是招生第一责任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理念,坚持导师为主导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学院对本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 强化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
组 长: 汪志明 孙为
成 员:柳广第 宁正福 郭绪强 宫 敬 刘 洋 赵 昆 马春爱
丁英宏 李宜强 姜桂元 葛洪魁 王 震 冯丽娟
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专业领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3.各学院按专业领域分别成立若干个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每个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各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制定复试细则
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复试细则(具体要求见附件4),确定资格审查小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名单,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于复试前一周在本学院主页显著位置公布。
2.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国家参考分数线(172分)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见附表)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可根据专业领域情况自行确定,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专业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
附表 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情况统计
名称 |
语言表达能力 |
数学基础能力 |
逻辑推理能力 |
英语 |
俄语 |
总成绩平均分 |
国家平均成绩 |
60.14 |
41.96 |
49.45 |
42.19 |
39.09 |
193.43 |
本校实考平均分 |
62.5 |
42.8 |
50.58 |
46.28 |
57.8 |
201.9 |
本校上线平均分 |
64.16 |
45.57 |
53.79 |
50.2 |
64.75 |
213.96 |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13年前办班遗留考生和2014年办班考生。
(3)各学院要同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复试前一周公布在学院主页显著位置。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召开由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培训会,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硕士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4.信息发布
以下信息须至少提前一周在各学院主页显著位置发布:
(1)复试细则(具体要求见附件4);
(2)所属各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3)所属各专业领域复试考生名单。
四、专业笔试和复试时间
专业笔试:2014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专业复试:2014年1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校外设置考点要求
根据考生办班情况可在校外设置考点。具体要求如下:
⑴ 考生人数≥25人;
⑵ 2014年11月前已将办班协议书交研招办审核备案的;
⑶ 对于在校外设置考点的,研究生院将派1名工作人员巡考,所有费用由相关学院承担。
3、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1)考核内容
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面试具体要求:
①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②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③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须设立一定数量的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
④ 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⑤ 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工程硕士生综合面试记录表》(附件3),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3)同一专业领域专业的若干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二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GCT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Y%。(X+Y =100)
七、调剂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所有专业领域间均不可调剂。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联合负责核查,经调查属实的,由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1 |
12月31日前 |
上报复试细则。 |
2 |
1月10日 |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考生笔试。 2.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考生面试。 |
3 |
1月26日前 |
各学院上报拟录取库 |
4 |
3月初 |
发录取通知书 |
附件1:复试(面试)流程
附件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附件3:工程硕士生综合面试记录表
附件4: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附件1
复试(面试)流程
1.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学院在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
2.各学院必须电话通知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参加复试。包括《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单位盖章》;《 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GCT”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报考资格与身份认定,交纳复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审查合格考生报考档案材料转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顺序进行复试,当场打分,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
5.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秘书复核专家打分,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附件2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专业复试之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或信息,并在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记录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⑴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单位盖章;
⑵ 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⑶“GCT”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⑷考务费100元。
⑸考生资格审查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
附件3
年工程硕士生综合面试记录表
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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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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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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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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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内容(详细记录面试问题及学生回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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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内容(详细记录面试问题及学生回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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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试 小 组 评 分 |
考 核 内 容(括号内数字为每项的满分) |
记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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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语口语水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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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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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专业知识情况(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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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本领域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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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所学专业的认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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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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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评分Y(满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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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归一化后的GCT总成绩]*X%+[复试总成绩]*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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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计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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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评语:(专业外语水平、基础知识的广博程度、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对本学科前沿的了解、评价等)
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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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学院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各专业领域专业复试分组小组成员名单、职责,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单位网址或公布位置);
三、参加复试人员遴选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
四、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五、各专业领域专业的各专业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包括确定复试名单的原则);
六、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七、复试考核方式: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组织形式;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九、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十、各专业领域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考生分组名单。
十一、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十二、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