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理持有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 (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 ,必须参加 我校自行组织的 第二阶段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资格审核、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生准备材料
1 .资格审查材料
⑴考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受理持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考生资格审查表》 ,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 1 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⑵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考生成绩证明
⑴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对于外语非“英语”的考生须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请。
⑵考生向原报考学校索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单”;或从网上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成绩查询网址: www.cdgdc.edu.cn/zyxwcj.html )。
3 .专业课考试及专业综合测试准备材料
专业考试科目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 2008 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⑴《 2008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
⑵考务费 100 元。
⑷对要求变更专业的考生应填写“《变更工程领域申请表》”
二、 分数要求
⑴ 2007 年“ GCT ”成绩 百分位排名≥ 30% 。
⑵对于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须和当年同类考生排序进行录取。
三、 时间安排
⑴ 2008 年 11 月 10 日前将本通知要求考生准备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
⑵ 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初步定在 2008 年 12 月初,具体时间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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