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加分政策的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以下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现予以公示:
若对以上考生的加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要有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3月20日-3月22日
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研招办邮箱:6893254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