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考察考生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四)坚持招生信息公开及其“谁公布,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二、综合考核有关要求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1.按照外国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差额比按照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综合考核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3.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二)报考资格复审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查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位(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硕士生)认证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下载)。
2.往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下载)。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各学院通过线下的方式组织综合考核。来自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由学院安排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线下考生同步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公布的本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方案为准。
3.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详见各招生学院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最终成绩计算按照各学院公布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录取结果负责。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学院录取非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和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能超过本单位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五、综合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小组会议精神和疫情防控社会放宽,校园从严的原则,各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进出校园的防疫要求
1.进入学校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所有考生须间隔1米安全距离,防止人员拥挤,不扎堆聚集聊天,有序进入。考生家长及外来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为避免考点门口大量人群聚集,家长送考后请迅速离开,勿在门口聚集。
综合考核当天,所有考生统一由学校东门进校,入校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综合考核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须按每人每半天自备医用外科口罩1只,在进入考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非必要也应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3.离开考场前,请考生佩戴好口罩,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有序错时离开考场和学校。
4.我校各专业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不同,请各考生综合考量交通、安检、体温检测等各项入场流程,安排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综合考核现场。
5.考生须主动配合学院的调度和安排,如启用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按学院要求做好积极配合。如因不配合学院现场调度,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二)紧急情况工作预案
1.体温异常处置。如发现考场入口处或考场中体温≧37.3℃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由校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参加综合考核的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核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进行综合考核。允许参加综合考核的可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核,信息化管理处做好图像实时传递工作,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现场考务人员通知当天保健医生,校医院拨打120及时转诊发热人员。校医院转诊医生进行跟踪、上报。
2.疫情形势突发处置。如果考生或学校所在地区出现中高疫情风险或局部地区出现疫情风险,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学校将视疫情情况调整综合考核方式。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七、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在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010-68938708
八、其它事宜
(一)硕博连读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附件:
1.2021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2.学历学籍认证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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