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说明:此办法不适用于实行自主招生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各系,报考该单位的考生的录取请参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各系的录取办法。
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成绩合格线
研究生院制定全校统一成绩合格线,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全校统一成绩合格线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提出本院系的成绩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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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评价成绩要求 |
初试成绩要求 |
复试成绩要求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科研创新评价中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 |
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5分(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三个艺术类学院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 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
复试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 |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按《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执行。
(二)录取办法
对于未实行自主招生的院系,按以下要求进行骨干计划的录取工作:
1、考生成绩须达到学校的成绩最低要求(如招生院系自行提出成绩合格线,亦应达到),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各院系按下发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得超额;调整计划的导师招收普通计划和骨干计划考生的总数不得超过2人(含已接收的硕博连读生),且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或者已立项获批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在研科研项目(项目的执行期以立项批准通知中的起止时间为准,拟录取时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不能作为在研科研项目);②在学的2013、2014级各类别博士生数不超过4人。调剂录取须是同一院系的相同招生专业,且初试业务课相同。
3、录取时的排名办法:
同一招生导师(组)名下的所有骨干计划过线考生, 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最终成绩计划办法与普通计划一致。
考生最终成绩=科研创新评价成绩×科研创新评价成绩权重(10%)+初试成绩(百分制,外语成绩按权重值计入)×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和确认拟录取
研招办将汇总各招生院系的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拟录取确认,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