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导师
1、招生计划
拟招收37名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每个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名额面向指定的定向省区。
2、招生导师
招收民族骨干计划的导师(或导师组)详见我校(链接)201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每位导师(或导师组)面向指定的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省区招生。
二、报考条件
生源范围为: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 (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汉族考生应在上述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单位工作。
基本报考条件与我校2015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此外,考生还须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骨干计划的报考许可。
三、报考安排
报考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博士招生一致,详见我校《2015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考生在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报名材料时,须同时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附件中可下载)。
四、录取
1、对于过线考生,实行择优录取的办法。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五、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标准为各专业10000元/学年。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