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办学单位之一。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要求,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政府战略与公共政策为研究特色,以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城市管理、财税管理、公共危机管理、政府采购、电子政务等应用型学科为研究重点,侧重于为公共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精通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类别为自筹经费。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七)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三、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研究生(双证)。
四、报名方法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报考点仅限“(1134)中央财经大学”。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按期到中央财经大学进行现场摄像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交报名费,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和“报名点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报考点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中的“招生工作”栏下“硕士招生(双证)”将及时发布有关详细报考信息,请考生及时查阅。
现场确认: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113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地点为我校学术会堂大厅一层大厅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摄像。
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现场确认表”(在全国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前登陆http://gs.cufe.edu.cn/queren自行打印)等相关证件到网上报名选定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摄像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入学考试
初试:初试考试科目为两门: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
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格检查等环节。具体复试方案于2013年3月底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和MPA教育网上的通知(www.cufempa.com)。
六、录取和入学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时间为2013年9月。
七、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2年。学费2万元/年,共计4万元。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八、培养方式
采取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两种学习方式。录取后,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进行选择。
九、特别注意事项
(1)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报考点均需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
(2)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3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或清河校区学习住宿或不安排住宿,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
(3)被我校录取为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的学生可自愿将户口档案转至我单位,户口转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招生咨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19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289183
传 真:010-62289183
Email:cufempa@126.com
网 站: www.cufempa.com
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公告:http://gs.cufe.edu.cn/news.asp?id=719
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告:http://gs.cufe.edu.cn/news.asp?id=718
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公告:http://gs.cufe.edu.cn/news.asp?id=719
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告:http://gs.cufe.edu.cn/news.asp?id=718
欢迎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