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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04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6号文件精神,为了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特制订中央财经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各专业均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进行差额复试。

  (三)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或等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名额仅为以上二者之差。

  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考生申请调剂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同。

  (三)调剂考生须参加调剂到的专业的复试。

  (四)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的选择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业务课二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非报考我校的考生,业务课二须超过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15分以上(含15分)。

  2.对以上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前三门(外语、政治、业务课一)总分排序,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3.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前两门(外语、政治)总分排序,择优确定。

  三、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口试、同等学力加试。

  (二)计分办法

  1.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专业课面试占30%,外语口试占10%.

  2.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试均实行百分制。

  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依据《中央财经大学二零零四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200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并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

  4.专业课面试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每位考生考试时间约为5—10分钟。

  5.外语口试采取两名考生为一组的对话方式进行,每组考试时间约为8分钟。

  6.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招生院系成立由本院系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院系领导担任。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2.负责专业课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

  3.组织成立由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以上人员组成的专业课面试分组,每个面试分组应不少于三人,其中分组长一人,组员应不少于两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面试分组须认真填写《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面试记录》,在分组考试结束后即时给出考生面试的成绩和评语,并交给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命题、阅卷和组考工作。

  5.外语系相应成立外语口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组,组长由系领导担任。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部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90%+复试总分×150%.

  (二)录取顺序

  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要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仍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不仅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还要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按照报考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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