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事项 | 组织部门 | 配合部门 | 参加考生 | 地点 |
4月8日 | 公布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 研究生部 | |||
4月11日 | 需接收调剂生的招生院系接收考生调剂申请,并将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部,进行复审。 | 接收调剂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4月12日 | 公布200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
招生院系将专业课笔试监考教师名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专业课面试分组和外语口试分组教师名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报送到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招生院系通知经研招办复审通过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4月13日 | 招生院系到研招办取复试考生网上报名材料(电子版)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
4月13日—15日 | 考务(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试)工作准备 | 研究生部、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招生院系 | ||
4月14日 | 招生院系到研招办领取考生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要求、专业课面试记录本和外语口试记录本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
4月16日上午 8:30—10:00 | 补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 | 研究生部 | 丢失准考证考生 | 校行政楼308室 | |
4月16日 8:30—11:30 13:00—15:00 | 现场确认复试考生资格并发复试通知书;通知考生专业课面试、外语口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 招生院系办公室 |
4月16日下午 15:30—16:30 | 考务会(会后布置考场和听力设备试音) | 研究生部 | 监考教师 | ||
4月17日上午 9:00—11:30 | 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 主教学楼 |
4月17日下午 | 整理试卷 | 研究生部 | |||
4月18日上午 8:30—10:00 | 取专业课笔试试卷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4月18日上午 8:00—11:30 | 体检(空腹,带准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50元体检费) | 校医务室、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会计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投资系、文化与传媒学院、社会学系复试考生 | 校医务室 |
4月19日上午 8:00—11:30 | 体检(空腹,带准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50元体检费) | 校医务室、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金融学院、法学院、保险系、信息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系、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复试考生 | 校医务室 |
4月18日—20日 | 招生院系组织专业课面试(带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 招生院系办公室 |
4月20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带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复试名单中同等学力考生 | 招生院系办公室 |
4月20日—24日 | 阅卷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4月25日 | 招生院系报送专业课面试、外语口试记录本和成绩,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和成绩 | 招生院系 | 研究生部 | ||
4月26—30日 | 审核、录入、校对和计算考生总成绩,经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
5月9日—11日 | 复核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北京市高招办 | 研究生部 | 招生院系 | ||
注:本工作安排将以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近期公布的补充文件为依据具体落实,如有调整,即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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