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的条件请参考各自的招生简章。
3.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专硕(非全日制定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五)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非定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我校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到各报名点现场摄像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补办)。摄像资审地点:外省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摄像资审。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10月10-31日)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且不得再参加统考。
报名流程、现场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动态。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根据教育部规定,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满分为200分。
五、复试
报考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资审、专业综合笔试;(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4)体格检查。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时间、地点及参加复试人员由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硕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检委的监督检查,监察电话:010-83952173。
八、学习年限
脱产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脱产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九、学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北京市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建立覆盖全体研究生的奖助体系。
十、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网址:http://yz.cueb.edu.cn/yz
十二、其他
1、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我校将随之发生变动。
2、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3、我校国际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在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中试点招收数量经济学或金融学国际班,请感兴趣的考生参考其招生简章。
4、我校会计学院2014年试点招收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相关报考条件和规定请参考相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