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0年07月以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科研或学术成绩。
2、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申请前或申请后学习期间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必须完成我校研招网及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网报信息提交要求。
①在我校网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6月30日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网址: http://zaizhi.cuc.edu.cn/tdxl.htm
② 登陆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网报
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111?step=3
平台名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填报时间:2013年5月30日—6月30日
填报项目:“学位申请”版块中“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子版块。
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制证使用(暨为最终在学位证书上使用的照片),请各位申请人一定要根据网站要求到专业照相馆拍摄,并保存好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制证使用(暨为最终在学位证书上使用的照片),请各位申请人一定要根据网站要求到专业照相馆拍摄,并保存好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提交学位申请”子版块中所涉及的“学号”栏填写所申请的院系名称。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7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现场确认地点: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中国传媒大学44号楼5层)
现场确认程序: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由于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和图片信息,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旁人无法代办。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3、需交验的书面材料:
① 报名表一式两份[下载];
② 验申请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③申请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须人事部门签章(即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如: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等)包括对报名者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介绍材料.[下载];
④申请者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⑤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人事部门签印);
⑥提供至少一份(第一作者)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获奖作品等),验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⑦半年内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人,科研成果审验费100元/人。
三、学费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学费8400元。(每学分300元,共28个学分);
2、第二阶段(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费10000元。
3、学费交付办法:分两阶段一次性交清。
四、录取
我校研究生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性审验,(报考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各方向的考生要参加播音面试)。对资格和成果均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将于新学期开学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者自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自动进入本次的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五、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的程序由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四大环节构成。
I、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一)课程学习方式
目前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采取二级管理体制,课程学习和考试事宜由各学院负责,一般以自学为主,也可由各学院自主安排其它学习方式,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将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发至学员本人,学员据此自行购买教材进行自学,或按学院要求学习,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考试手续,参加考试。
(二)课程考试
1、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均以该专业在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为准,修满28学分。考试由研究生院、相关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组织。各学院建立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档案。
2、课程考试的方式原则上均为闭卷笔试(部分课程增加口试、平时作业、论文或调研报告),考试成绩以百分计,60分为合格。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允许补考一次,但所有课程累计补考不得超过3门次。如补考后仍有不合格或补考累计超过3门次者,本次申请无效。
3、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执行相应的考试规定(成绩单由国家考试部门直接提供),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通知。
4、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我校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研修班所修课程如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相同,且成绩合格,申请学位时,所修学分有效。
5、以上所有考试必须在自接受申请之日的五年内通过,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II、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应结合本人的研究方向,积极参加本专业有关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以是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和撰写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作为参加学术活动的标志性成果,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向我校提交至少一篇在学术期刊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录用函无效)。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其署名前冠以”中国传媒大学”名称。
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由我校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就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内容与学术期刊的类别进行学术性审定。
III、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一)、学位论文撰写和提交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上该项工作主持人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申请人撰写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少数也可选做我校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学历教育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修改或重新选题开题一次,两次开题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英文摘要。
(二) 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完成学位论文后,申请人在办理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还应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学位介绍信。
(2)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及中英文摘要各五份。
(3)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成绩与学分。
(4)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5)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至少一项与申请专业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6)两位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专家(含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两位推荐人须了解申请人所提交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或曾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导师,另一位应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2、各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政治、品德、业务、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受理其学位申请的决定。
(三)学位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授予单位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修改的要求。
(四)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名为研究生导师,一名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秘书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论文修改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工作费为10000元,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再举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再举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虽获通过,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获通过。
IV、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期间学术方面成绩认定、学位论文水平认定),报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外地学员在校学习考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4、本简章由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5779227
七、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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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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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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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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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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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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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
02国际关系与跨文化交流
03 当代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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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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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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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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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传媒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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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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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语言传播[0503z8]
|
03播音主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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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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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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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050321]
(仅接受本届研修班学员)
|
03电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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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新闻学院
(电视系)
|
5
|
新闻学[050301]
|
03新闻业务
|
电视与新闻学院
(新闻系)
|
04网络新闻与新媒体
|
|||
6
|
传播学[050302]
|
07传播研究方法
|
电视与新闻学院
(新闻系)
|
7
|
传播学[050302]
|
01理论传播与传播史
02应用传播学
03媒介与女性
04国际传播
05媒介素养
|
传播研究院
|
8
|
国际新闻学
[050320]
|
01国际新闻史论
02国际新闻业务
03国际新闻与跨文化交流
04国际媒体
|
|
9
|
舆论学[0503Z3]
|
01舆论学基础
02应用舆论学
03舆论调查
|
|
10
|
传媒教育[0503Z6]
|
01传媒高等教育
|
|
11
|
广告学
[050330]
|
01广告理论与广告史
02广告实务
03 广告媒介
04品牌传播
05受众与市场
06公共关系
|
广告学院
|
12
|
新媒体[0503J2]
|
01新媒体产业
|
|
13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2)
|
02对外汉语教学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
14
|
文艺学
(050101)
|
01中国古典文论与美学
02文艺学原理与马列文论
03西方文艺理论
04审美文化学
05文艺批评
|
文学院
|
15
|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
01先秦两汉文学
02魏晋南北朝文学
03唐宋文学
04元明清文学
05中国文学批评史
|
|
16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
01应用语言学
03语言信息处理
|
|
17
|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
01汉语史
02文字学
03现代汉语
04汉语教学
|
|
18
|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01中国现当代思潮流派与作家作品
02中国现当代戏剧影视文学
03中国现当代文化与文学
|
|
19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
01国别文学与文学关系
02现当代西方文学与大众传媒
03中外戏剧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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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艺术学(1301Z1)
|
01艺术美学
02艺术传播学
04广播电视艺术美学
|
艺术研究院
|
21
|
电影学(1303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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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电影艺术史论
02电影创作理论
03影视制片
|
|
22
|
传媒经济学(0503Z7)
|
01传媒产业管理
02国际文化贸易
03文化产业管理
04影视项目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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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
01媒体管理
02管理信息系统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4
|
文化产业(10301J1)
|
01文化规划
02文化投融资
03文化市场营销
04文化企业管理
|
文化发展研究院
|
电话:(010) 65779227传真:(010) 65768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