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
二○一四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
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首都医科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约750名。
二、培养目标及类型
首都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我校招收的研究生按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实验室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毕业时授予“医学硕士学位”或“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毕业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在招生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统招统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要求:
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各类专升本、专转本及专接本等应届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后才准许报考我校;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而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若为省部级,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 名,三等奖第1名,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不限名次;
(4)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合格(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三)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我校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本科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可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2)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医学影像、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获医学学位者仅可报考相同学科的硕士专业学位;护理学本科专业毕业仅可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科毕业仅可报考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我校自2012年起正式实施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模式,要求所有录取为医学专业学位人员必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实践培养要求进行培养与考核,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作为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
(四)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求考生具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内有“◎”标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
(六)统招统考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试时要求提供该证明材料。服务于北京市远郊区县医院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签订的服务协议,至现场报名确认时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因考生与单位的协调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而不能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
生的选拔办法》
五、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名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届时按教育部要求的时间,即2013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2013年11月10-14日在报名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关注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yjs.ccmu.edu.cn/)。
七、入学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
1.初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为2014年1月4-5日。
2.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校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为全国统一考试,外国语科目一律考英语。
3.综合考试:
4.工学、理学等第四门专业基础课考试:
(三)复试
1.复试时间约为2014年4月-5月。
2.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基本分数及我校考生的初试情况制定首都医科大学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
3.复试由各学院(所)组织,复试内容为三项:英语、专业课、专业技能操作,其中英语和专业课包括面试及笔试。复试每项内容满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总分300分,180分以上为复试及格,复试单项或总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学院(所)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成绩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八、体检
考生应身体健康,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视视力不能低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其它各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九、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同时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建立新的、合理的研究生奖助办法。
十、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型说明:
1. 非定向就业:户口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就业:户口档案不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二)培养方式: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术型研究生入学后直接进入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及学位论文工作,二年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进行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能力训练工作,毕业时要求完成具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并至少在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公布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原著学术论文;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直接进入临床学院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临床轮转,同时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毕业时,要求临床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并完成一篇具有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的论文。
(三)住宿:
录取学生在学期间的住宿由各学院(所)按各自规定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学院。
(四)《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应标识说明:
1."☆"表示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由于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在目录公布后(10月-11月)进行,因此目录所列专业为有可能接收到推荐免试生的专业,我校每年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在100人左右,考生可根据本身情况参考选择专业,我校各个专业均会保留不低于2/3的招生数量供统考生报考。
2."★"表示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专业。我校每年可接收单独考试考生10名,目录所列为可接收的专业,单独考生初试入学考试科目全部由学校命制,复试的考核与统考考生相同。
3. "◎"表示必须具备护士资格证书。
4."△"表示招收科学学位,"▲"表示招收专业学位。
5.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只招收专业学位。
(五)招生咨询:
1.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cmu.edu.cn ;
2.电子邮箱:heqixun@ccmu.edu.cn ;
3.电话咨询热线:010-83911050。
(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
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是指研究生招生单位经教育部批准通过单独命题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我校2014年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10名,只限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招生目录中凡标注"★"的专业均为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
一、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止到报到时止);
2.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科学研究论文至少一篇(必须为第一作者)且为本单位业务骨干;
3.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及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
5.考生年龄不限,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工作单位原则上限定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地区教学、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与教育管理单位。
二、报名手续:
1.根据教育部公布时间参加硕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注意现场确认报名点应选择首都医科大学,网上报名成功后才可进行现场报名照相。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
3.报名地点: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报名需携带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的介绍信;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的报考专业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时间:2014年1月4-5日(同统考考生)
四、考试地点:首都医科大学
五、考试科目:
1.初试: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诊断学。其他学科专业:参照当年招生目录中该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同统考考生)。
2.复试:要求与统考考生相同。
六、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生辅学读本)》高等教育出版社;题型: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2.英语:相当与大学本科五级水平;题型:阅读理解、词汇、完型填空、翻译、写作。
3.诊断学:全日制本科生统编最新版教材《诊断学》,我校题库出题,题型:选择题、名词解释(有英文)、简答题、论述题。
4.专业基础课:同统考考生。
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
一、接收对象
(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条件与程序见教务处《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教育部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本科毕业院校为原卫生部部属医学院校、入选教育部“211”工程的独立医科大学,且本科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
3.本科阶段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须在年级10%以前。
4.学习勤奋、刻苦扎实、思维敏捷、作风严谨、有探索精神和科学态度,整体素质好。
5.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参加过校外科研活动小组并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6.英语国家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7.身体健康。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者请访问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阅当年硕士招生简章,选择能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报考。
登陆http://yjs.ccmu.edu.cn/zs/tmdj1.asp,网上填写、打印申请表,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一)《首都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
(二)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参加科研活动小组证明,有论文发表者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
(五)二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
(六)就读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申请材料请通过EMS寄送,寄送地址联系人及邮政编码为: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何其迅100069。也可将申请材料现场送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形态楼409)。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所有申请材料于2013年9月20日前寄(或送)到。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以寄出日期为准。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选拔方法与程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
将被通知参加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9月底10月初)。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不另行通知。
(二)通过英语选拔考试的申请者,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我校招生专业情况及申请者的意愿确定专业,对于成绩排名位于年级总人数前3%的申请者给予优先挑选专业的权利。
(三)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和要求同当年统考硕士研究生。
五、录取
复试合格者,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其就读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在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六、联系方法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Tel:010-8391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