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立项的“基础临床科研合作课题”、“首都中医药研究专项”和“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现已到期,按相应管理办法规定,校科技处开始进行结题验收,剩余经费学校将全部收回做统筹安排。现要求如下:
1、课题负责人(甲方)与合作人(乙方)共同汇总结题成果,甲方按要求填写并递交《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以及发表的相关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成果材料。
2、各医院/学院科研处/办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查后签署意见。提醒各单位注意:审核结题成果与预期目标及研究内容是否一致。
3、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汇总报送到学校科技处,各负责人提交《总结报告书》时间另见各单位通知。
联系人:陈冉 83911898 chenran@ccmu.edu.cn
李依林83911099liyilin@ccmu.edu.cn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9.3.25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科学基金项目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