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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5-28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1月4日至5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6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
 
二、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1月4日(星期一)14:00-14:50
政治笔试:1月4日(星期一)15:00-17:00
英语笔试:1月5日(星期二)09:00-11:00
专业面试:1月5日(星期二)14:00-17:30
 
三、复试报到地点
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一层会客厅
 
四、复试携带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所在单位公章和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签收复试通知
为保证招生咨询渠道的畅通,研招办开通“公大2015在职法硕复试QQ群(群号:497750637)”用于发布复试录取通知,请进入复试范围的各位考生即刻起加入该QQ群,修改群名片为本人“复试号+姓名”信息,完成签收复试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我办详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号研究生教育楼205室;
2、我办电话010-83903086;传真010-83903832;微信公众号为“公大研招办”;
3、复试报到时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4、复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离校,录取结果和相关事宜将于1月下旬在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文件类型: .pdf 5a9467fe0fbdcda039335f7dd4a49028.pdf (96.7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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